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

人性的兩面

我覺得,無論你的敵人/仇人/不喜歡的人有多衰,也不應以暴力發洩不滿。

 

如果大家意見不同,辯論,用口不用手。就算談不來,就談不來,我們不可能迫人跟自己意見完全一樣。

 

大聲不是代表你是對的。

 

罵人,在有理由和在合適的場合下,是可以接受的。有些人是擺明是挑釁,別理他,當聽不到。

 

人的心理,都是同情弱者,必要時沉默或裝作很委屈,有機會爭取更多人支持。如選擇以強者資態還擊,很難說,令人覺得你沒有EQ沒有風度,尤其是你的地位或權力是在對手之上的時候。爭一時之氣,是沒有意思的。

 

但是人的心理,真是同情弱者嗎?  為甚麼廣州佛山會發生18個人見死不救的不義之事? 看著一個小女孩受傷但不施以援手,背後的心態,我完全無法想像,一去想,便會因為人之冷血而發抖。

 

做父母的,也要好好看管小孩。小女孩的父母當時不在小孩旁,可能有苦衷,也可能是疏忽。治安這麼差、社會風氣這麼差,還是要小心為重。

 

看,香港如何吵鬧,如何不和諧,都是爭權力、爭金錢,草菅人命的事我們不做,仍可在大部份人中看到良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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