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

大陸孕婦問題

大陸孕婦搶走了香港市民使用醫院分娩服務的名額,是一個頭痛的問題。

 

統計數字己說明,近年香港出生的BB,近半不是香港人的BB。換句話說,香港的分娩服務,有一半要與外人共享。

 

自從公立醫院大幅增加內地孕婦的收費,公立醫院的收費已和私家醫院相若,所以很多大陸孕婦都選擇去私家醫院,聽說公立醫院的大陸孕婦比例上反而不多。香港人投訴沒有床位,多數是指私家醫院。

 

我作為香港市民以及未來孕婦,當然覺得香港人應有使用醫院優先權,無論公立醫院或私立醫院。不能說我歧視,當你想像一下,你歡天喜地知道自己懷孕而希望訂私家醫院分娩,得了一個「冇位」的回應,而原因是大量沒有香港身份證的人佔用了這些資源時,你的心情是如何?

 

兩年前,我生唐小B時是住私家醫院的,當時產科己經大部份的媽媽都是大陸人了。有一次,一個護士問了我一個問題,我聽不清楚,她馬上轉了用普通話來問! 哈哈!

 

跟醫護人員朋友交流,幾乎大部份人都說照顧香港孕婦比照顧大陸孕婦容易得多、舒服得多。

 

但一刀切不准內地孕婦來港生育一定不可行(政治上、經濟上、道德上),就算私院再調高收費作用也不大,因為「錢」對很多大陸人來說不是問題。

 

其實我想到一個簡單方法去解決這個問題的部份:就是規定所有醫院要待孕婦懷孕滿12週後才接受登記,而香港市民(有香港身份證者),可以優先,而其他地方孕婦需待懷孕20週後(總之是遲過香港孕婦登記時間若干日子),醫院才可接受登記,而且額滿時應拒絶登記。

 

假設香港孕婦A,與大陸孕婦B,預產期同是十月的,A可以三月左右登記,B要等到約五月。理論上,香港孕婦A在三月的時候,「競爭對手」只是香港人,找不到床位也沒話可說。同時,在三月,可登記的大陸孕婦的預產期約是八月,理論上大陸孕婦登記了床位不影響香港孕婦A的登記,因為預產期相差了兩個月。

 

大陸孕婦B,到了五月來香港登記,到時有位便讓她登記,沒有影響。真的沒有位,我們只能說聲: Sorry! 現在的香港孕婦,因為大陸孕婦湧入而登記不到私院床位,也聽過不少 “Sorry”

 

這個方法,讓香港市民有優先權,香港孕婦有足夠時間去登記; 同時,醫院亦可將未被港人填滿的額度,由其他地方孕婦填滿,資源不會浪費,生意亦可照做。

 

當然,這個方法解決不了那些臨時「闖關」來生仔的問題,但基本上她要冒生命危險(是兩條「命」)「闖關」也無可奈何,唯有靠入境處職員「慧眼」截住未登記的大肚婆。

 

這個方法也解決不了珍貴的NICU資源可能被非港人佔用的問題。

 

這個方法,也解決不了,不誠實的孕婦/ 醫生,虛報懷孕週數,以求可登記床位。容許我說,香港人與大陸人的分別,最大就是「誠信」。

 

再說,”nothing to lose”的大陸孕婦/夫婦,到時又會想到其他辦法去見招拆招。

 

看來,我這個建議,確實有很多漏洞。大家有高見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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