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

打到來了!

在不夠一個月前,我說公司「離裁員減薪又遠一步」,現在管理層已經放風說要減薪了。金融海嘯打到來,除了股票、樓價一早已貶值之外,開始直接影響我的收入。


老闆一提「減薪」,我唯有點頭說:『沒辦法,要共渡時艱』。減幅可以接受,雖然心算時計一計,那銀碼也不小,我有切膚之痛。公司的財務狀況我們也知道,在股票投資方面蝕了一大筆。但我的部門不是管股票投資的,公司每天負責炒股票的其實只是一個人,結果一個人的責任卻要全公司同事來承擔,是這一點最覺無奈。


奇怪的是,一聽到「減薪」,我反而鬆一口氣。起碼不是裁員,因為這個時勢如果被裁了,找到另一份工作的機會很渺忙。就算懷孕被炒機會細一點,但也不是不可以炒;而且就算看著其他同事被炒,我一樣會覺得難過。


很多公司要減薪或要求員工放無薪假,我覺得這個時勢還可以怎樣? 為甚麼某一些機構的員工反應這麼大? 你不同意減薪,公司裁員一樣可以叫你走,只要按法例最低要求賠償便可以了。遣散費計算方法是:月薪 X 三分之二 X 工作年期,但月薪以$22,500元為上限。 假設你在一家公司十年,你可以拿到的遣散費只是15萬。15萬很多嗎? 這要視乎每個人的家庭負擔了。如果你工作年期短一些,譬如只是五年,你最多只可拿7.5萬。總之,我的感覺是,你拿的遣散費,不會夠你捱到找到下一份工。


不過話說回來,某些機構,以往年年賺大錢,為甚麼一年的虧損可以影響這麼大? 但作為員工可以怎樣? 批評公司沒有良心又如何呢? 為了保住飯碗,還是要捱。


2009年3月19日下午5:39公開累積瀏覽 1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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