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
那夜凌晨,我坐上了回家的紅Taxi…
大家駕車,或者坐的士,記著載安全帶,以及留意路面情況。最近,我遇到3次意外…
《事件一》
去年某天,晚上近半夜時份,一家四口從九龍坐的士過海回家,尚有約三分鐘車程可達家門之際,的士突然偏離路面挨到一邊石壆! 繼而爆肽,緊急停車。
幸好一家大小安全無事,剛好有交通警經過,指揮車子駛到安全地方讓我們下車。
也幸好,半夜寧靜偏僻的街道,仍能截到另一架的士(交通警哥哥有也有幫手截車),完成那三分鐘回家的路程。
這條回家的路,走過無數次,從未出事,要說交通「黑點」無論如何也論不到這個位置。我們懷疑這次意外是司機「恰眼訓」所致,但我們沒有出聲,沒有投訴。
一家平安己是最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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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事件二》
上述事件一後約半年,一個下大雨的晚上,我獨自乘的士回家。
車子剛轉線準備上天橋,在前面約1.5架巴士長的距離,見到有輛車好像很慢地行駛,或者停在路上,但因大雨看不清楚。
到我們看得清楚它的確是停在路中心時,的士司機開始減速、踩break,但已經太遲,「BUMP」一聲撞了前面的車!
我是知道司機已踩break,而且在正常情況我覺得是有足夠時間刹車的。在臨撞前的一刻,車子己經是很慢很慢,我也以為不會撞呀! 但原來天雨路滑,的士「扇」肽!
儘管己載上安全帶,的士撞的那一刹,也有點衝力,我胸口被安全帶勒得很痛! (己經是低速的撞車!) 但沒有損傷,沒有大礙,只是受了一點驚。
大雨中,車子停在繁忙的路上,我則被困在車上。司機請我留下等警察到場,我拒絶了,反正司機己有錄影機把所有過程都錄下,我也不準備去驗傷或投訴。我留下聯絡電話,如果警察要我錄口供就再找我吧!
搭的士的原因,正是想快些回家看兩個兒子,現在這麼一撞,不但不快,還比搭巴士慢了很多!
胸口還痛了好幾天。
現在每次搭車,見到車子與前車距離很近時,總是心慌慌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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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事件三》
就在最近,某週日的早上,一家四口坐的士外出。
的士下天橋,突然失控,「BUMP」一聲撞向欄杆!
我們驚魂稍定。後面的車刹制不及,又「BUMP」一聲從後撞我們的士!
幸好,兩次踫撞力度都算輕微,震盪的感覺比我《事件二》還低很多。也幸好,兩個小孩在撞車的時候,都被我們抱著、保護著,沒有受傷。他們年幼,也不懂驚。(註: 唐小B堅持說他撞倒了手踭,但不痛。)
而我坐的位置,由於椅子本身背部是欄的,當被後車撞一下後,我「un」到尾龍骨,痛了一兩天!
事後,唐小B興奮地說:「幸好架車沒有被撞爛!」
我說:「應該說,幸好我們都沒有受傷啊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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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珍,妳都算歨是行運之人,大難得保三次過後千奇唔好再博了,命交由他人主使很不值得,都係搭巴士安全的,美加的小童坐車,8歲要坐car seat否則罰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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